九重天,就是这个酒吧的名字。

    在京城这种卧虎藏龙之地,这个九重天酒吧并不出名,如果不是柳嫣虹告诉他大概的位置,估计萧秋风这个京城通也不一定可以找到。

    不过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,总有些人,会在这到这里来,形成了一种很独特的群种,就像那些上不了最高台面,但是却又自以为是的年青人,总把这个酒吧当成了舞台,尽情的演艺着属于他们的人生。

    对一般的人来说,他们本来就有骄傲的理由。

    萧秋风领着他们走进来的时候,最好事的司马洛已经问了:“老大,这酒吧不怎么样,你带着我们走这么远过来,是不是有什么好处给我们?”

    无耻的人,总是这样的让人无奈,赵若明差点都想给他一脚,算是奖给他的好处,但是萧秋风笑了笑说道:“我请你喝酒,这个好处还不够?”

    很久了,萧秋风已经没有请人喝酒,这个世上,能配得上喝他酒的人已经不多。

    果然,司马洛一下子比其他人更快,已经推开了酒吧的玻璃门,能让萧秋风请酒的机会可不多,自从这个男人从纨绔子弟改邪归正以来,这还是第一次。

    “我要喝最好的酒,最贵的酒。”没有看任何人,司马洛走进去,第一句话是吼出来的,他这是兴奋,想要让这个萧家的男人,也破产一次。

    但是这种声音,比酒吧里舞曲的声音更大,因为走进这里的人,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嚣张,敢说喝最好的酒,而真正够资格喝最好酒的人,是不会到这里来的。

    九重天,也只是一个京城的角落。一个被天幕掩藏起来的舞台,适合那些藏有角落里才敢指天破骂的人来,在这里泄着并不真实地沉闷。

    一张台子。四个人。在很多人惊讶地眼神中。侍者已经端来了酒。绝对是九重天最好地酒。

    司马洛喝了一口。有些失落地摇了摇头。说道:“差劲。秋风。难得有这种机会。我才不会放过你。”说着。他已经转身。冲着侍者喝道:“找你们老板出来。我要你们这里最好地酒。这实在差了些。”

    侍者有些失神地闪动了一下眼睛。没有吭声。但是萧秋风却从他地眸里。现了一种鄙视。司马洛已经喝道:“你傻傻地呆在这里干什么。去找你老板。老子要喝最好地酒。”

    “先生请稍等。”

    也许是在这里呆了很长地时候。这个侍者也养很是典型地奴才眼。他很清楚。来这里地人。都是孙子。从来没有人敢在这里闹事。而他看司马洛地脸很陌生。想来不是了意外之财来装奢地土豪。就是乡下来地土豹子。

    很快。一个年青地男人慢步走了出来。在他地身上。流散着一种酒气。酒气弥漫间。形成了一种痞气。虽然从来没有见过。萧秋风也知道。这种人。就是渣渣。

    “这位先生,我就是本店的老板,人称华少,各位手上这已经是本店最好地酒,不知道,你还想要些什么?”年青人看样子就是老板,听着华少。与柳嫣虹诉说的。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司马洛什么也不知道,他只是想喝酒。立刻喝道:“有没有搞错,京城的酒吧,这种酒就是最好的,难道就没有一些八二的货?”

    八二是一种俗称,其实司马洛说的是八二年产的极品红酒,红酒的价值都是看年份,而八二年,就是天价。

    年青人看了看四人,见到司马洛好像有几分懂酒的样子,似乎有几分体面,很爽快地笑了起来:“原来这位先生真是爱酒之人,算你们有运气,店里刚进了一批八二年的货,绝对正宗,去,给这台取两瓶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