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早年在村里种过地,后来嫌种地太辛苦,刚好赶上改革开放,听说外面有很多工作机会,所以他就从村里走出来找工作。

    为了赚钱,为了生存,虎二在饭店给人刷盘子、去工地给人搬砖,总之什么活儿他都干过。

    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,虎二认识了同样从山村出来找工作机会的女人。

    女人叫高彩,二十七八岁,长相普通,但是很有钱。

    她和虎二有着同样的背景经历,一见如故,所以高彩说要带着虎二发财。

    随着对高彩更进一步的了解,虎二才知道高彩是做孩子生意的——

    就是将小孩儿拐带走,卖给一些生不出孩子的家庭。

    虎二本来觉得这种事儿太缺德,不打算干,可是当他得知一单生意能赚两百到五百块钱之后,财帛动人心,他就不再犹豫了。

    高彩说过,干他们这一行的人,最忌讳的就是在一个地方待太久,所以入行不久的虎二听高彩的话,干一票就立即换个地方。

    也是因此,他才躲过了执法大队在临江市全市的搜查,没有被抓到。

    虎二跟高彩分工明确,他负责拐带小娃娃,高彩负责找卖家。

    这次的情况和往常一样,虎二正准备将吃了药昏迷的小男娃交给高彩,等着收钱。

    可这时候,他忽然看到电视上插播一条寻人启事——

    “近日,在临江市丢失一个年纪三四岁的男童,孩子离开家时身穿深色裤子、棕色上衣,没有穿鞋子。”

    “如有寻找到孩子下落,或者提供有效线索,必重谢!能将孩子送回者,酬金一万元。”

    看到一万元的酬金,再看看自己身边的小男娃,加上电视上播报的孩子丢失的地点,让虎顿时二觉得,自己离一万块钱竟然这么近!

    价值一万的孩子,还送什么乡下啊~!

    于是虎二又带着孩子辗转回了临江市隔壁的一个小县城,再按照寻人启事上的联系电话打了过去——

    此时,距离蓝家大孙子丢失,已经过去五天了。

    按理说,在孩子丢失四十八小时还找不到的情况下,基本寻回的希望已经渺茫。

    所以第三天,蓝姝去了电视台,亲自找到台长,重金做了这个寻人启事的广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