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马光现在是位极人臣,他说一句话,皇上都要好好的听上几句。于是,他靠着这层关系,将曹家宣调到了惠州军区做司令员,同时管辖着边疆地区的和平与稳定。之前讲过,西夏军队在大漠以北的阴山已经做好了准备,只是到底没有打起来。于是,宋王朝将全部的注意力统统调到了南方,殊不知,北方的金人已经开始准备南下了。

    曹家宣带着“征西大将军”的名号来到了遥远的惠州,自古以来,这里都被称之为“嶂蛎之地”在唐代,这里被李白称之为“过五溪”,足以见这里恶劣的气候条件。曹家宣刚到这里时,很不习惯,夏天蚊虫多,在石头下面一翻,绝对有几千只蚂蚁在受惊的跑来跑去,这景象可比国外的阅兵有趣多了。同时,还特别的潮,衣服半个月都晒不干,人动不动就容易满头大汗,一次,曹家宣在刚穿好衣服时,觉得胸口硌得慌,看了一眼,差点没吓死——是一只蘑菇。

    刚到时,惠州太守李云江就顶着个大太阳早早的出城迎接他了,毕竟来这里的人来头可不小——人家可是朝廷加封的“鼠威将军”!

    李云江设宴款待了曹家宣,这里虽然天气炎热,但是菜系丰富,酸辣可口,皆可食之。当然了,好的不只是有美食,这里的姑娘长的倒也还是水汪汪的,比起三峡的姑娘,应该算是平分秋色吧。李云江深知人心,吃饭的时候找了几个女孩子来跳跳舞——没准人家一高兴就跟皇上说几句,把他调到京城去做官。曹家宣显然十分想看,但是碍于曹家宣的妻子周氏在一旁看着,也不敢造次,只能私底下多撇几眼了。

    曹家宣到达了军区,收了几份李云江送的礼物,就去视察去了。他刚到军营,就闻到了一股奇臭无比的味道,他捏着鼻子深入了一些,发现了士兵搭建的木房子都已经腐烂掉了,发出了一种腐木的味道。他不忍直视,这他妈的搞得他眼睛都流泪了,尽管比不上自己的脚臭。

    他难以置信的走了出去,边走还边不忘寻思——毕竟他对自己的脚臭还是很有信心的,忽然遇见了一间比他的脚还要臭的地方,这实在是让他惊奇的。

    更惊奇在后面,他居然发现士兵们都躲在军营后面顶着酸臭味搓起了麻将。曹家宣来到了这里,但是没有人察觉。曹家宣的到来没有人察觉,这毒气似的脚臭味可是随着他来的。一个士兵怀疑是另一个士兵的脚臭味,不满的对他的战友说道:“我靠,你他妈的脚臭味怎么这么大?”另一个士兵听了这话立马就不乐意了,说道:“放屁!”两个人还因此扭打了起来。曹家宣大声喝道:“你们他妈的都在干嘛!”这时,所有人都不爽的抬起了头,只见一个三十七八岁左右的男子出现在了这里。刚才嫌弃别人脚臭的士兵站起来说道:“你什么意思,你谁啊?”曹家宣冷哼一声,一脚将那人踹开,大声说:“有谁不服的,上来单挑!”